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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

盐田区2019年秋季初一招生办法

来源:盐田区教育局发布时间:2019-04-12

  (一)盐田区外国语学校招生办法

  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的申请人分为三类:Ⅰ类为梅沙片区生源;Ⅱ类为盐田区非梅沙片区生源;Ⅲ类为盐田区外国语小学(含东和分校)直升生源。盐田区外国语学校接收Ⅲ类直升,剩余学位招生办法如下:

  1.Ⅰ类:约30%,面向梅沙片生源招生,积分排位,录满为止。若该片区生源不足30%,多出的学位纳入Ⅱ类面向全区招生。按政策延续性原则,2019年秋季招生,若梅沙片区购房户申请人超过剩余学位30%的名额,招生人数按实际需求提高。Ⅰ类生源因积分不够未能取得学位的,申请盐田实验学校学位。

  说明:截至2019年2月28日(以发证日期为准),在盐田区外国语学校学区租房满3年者,方可按Ⅰ类生源申请其学位,不认可合租房。自有产权房者,购房时间需在学位申请当年的4月1日之前。若无特殊变化,原则上2020年及以后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秋季学位申请,学区租房认可时间为3年以上。

  2.Ⅱ类:约70%,面向全区招生,积分排位,录满为止。 

  (二)初一总招生办法

  1.志愿填报时间:盐田区外国语学校Ⅱ类生源网上报名时间是4月23日上午9点至4月25日下午5点,之后,Ⅱ类学位报名通道关闭。4月26日上午12点前,报名系统网站上将公布盐田区外国语学校Ⅱ类生源的积分情况,积分不够的,务必于4月30日下午5点前改报住房学区学校,否则将影响录取。

  盐田区外国语学校Ⅰ类和Ⅲ类、田东中学、盐田实验学校和云海学校的网上报名时间是4月23日上午9点至4月30日下午5点。

  2.志愿填报要求:申请人只可填报一个志愿。盐田区外国语学校I类和其他三所初中学校的学位申请人,其住房地址必须在对应志愿学校的学区内。

  盐田区外国语学校Ⅰ类申请人因积分不够未能录取的,由系统后台将其志愿调整到盐田实验学校。

  3.录取原则:依据志愿,积分高者优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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